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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房二十几年变强占 房主怒诉至攸县法院

发布时间: 2018-07-16 14:09:09

来源: 快资讯

分类: 其他楼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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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楼盘网(7月16日讯)7月6日,攸县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董武带队率领执行局全体干警到攸县黄图岭镇丹田村开展强制腾房行动。此次行动邀请了7位人大代表、3位政协委员、当地村干部以行,以确保公平公正。

1987年李某成在攸县皇图岭镇丹塘村上屋场组购买地基两空,于1988年5月30日在地基上新建楼房3栋2间,随后取得了上述土地的《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许可证》。1990年,因工作原因,李某成全家迁往韶关市居住生活。

邓艳琴(系李某成的侄媳)和其丈夫李某华(系李某成侄子,已逝)从1992年开始借住该房屋至今。后李某成想将该房屋出售,但邓某琴则认为李某成长期未在该房屋居住,应视为放弃了该房屋的权利,且邓某琴对该房屋进行了维护和装修,李某成应该赔偿其相关的费用10万元。

双方矛盾就此升级,经村干部多次调解无效,李某成诉至攸县法院,攸县法院审理后于2016年4月14日作出如下判决:限被告邓艳琴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该房屋返还给原告李某成。

邓某琴不服,上诉至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6年11月25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后李某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工作人员多次把相关的执行法律文书送给邓某琴,邓某琴都拒收,考虑当事人双方关系,法院工作人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为了阻挠法院执法甚至把九十多岁的家婆搬到该房屋居住。

腾房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对邓某琴所属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并将物品搬离至邓某琴的老房子,圆满完成腾房任务后,工作人员把房屋交给了申请人李某成。此次行动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更体现了攸县法院坚决打赢“决胜执行难”战役的决心。

此次行动全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媒体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表示此次活动体现了攸县法院“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是真正为老百姓干实事。

省人大代表李建川更是对此次活动赞誉有加,他表示:此次活动组织有力,处置有序,程序合法;通过现场见证执行,体会了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易,他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维护他人合法权益,让社会长治久安。

责任编辑: t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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